补充实施零关税香港原产产品清单
                时间:200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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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00五年三月三十日2005年第6号按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规定的程序,经内地与香港政府部门共同确认,《〈安排〉补充协议》中第二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中共有25个税号的拟生产产品(产品清单随附)已正式生产。自2005年4月1日起,海关将对上述25个税号的原产于香港的产品进口实施零关税。
  特此公告。
  附件:补充实施零关税香港原产产品清单
                            
                         
  附件:
补充实施零关税香港原产产品清单
(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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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公网安备 440492020000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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