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建议一揽子破解澳琴一体化制度性和规则性壁垒矛盾

澳门各界期待解放思想,大胆尝试,为深合区开展法律制度重大创新。

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团联合建议深合区开展法律制度重大创新。

建议允许深合区在海关、医药等强监管领域的法律规则真正“衔接澳门、接轨国际”。
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团提出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法律制度重大创新的联合建议,建议固化深合区近年来的开发建设成功经验;把“澳门+横琴”的战略定位从政策宣示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则;一揽子破解澳琴一体化制度性和规则性的壁垒矛盾。
(北京十一日电)
澳门日报特派采访组 报 道
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团认为,深合区过去几年建设中,中央有关部门、广东省及澳门特区都作出很大努力,但仍面临很多实际困难,包括中央部委政策供给受制于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难有大的制度性突破;省级立法权和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解决问题的作用有限;澳门特区通过自身修法难以解决深合区的实际规则障碍问题;“一事一议”调法调规模式不足以高效解决深合区规则障碍问题。
面对相关问题和困难,代表团指出,澳门社会各界期待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尝试,为深合区开展法律制度重大创新,在保障合作区建设的同时,也为国家的制度创新积累有益经验。
政策举措法治化
一、固化深合区近年来的开发建设成功经验。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及时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的要求,将深合区第一阶段探索的有效政策、成功经验、落实举措等法治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战略定位转法规
二、把“澳门+横琴”的战略定位从政策宣示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则。“澳门+横琴”的战略新定位目前仍处于政策层面,只有在法律上将其变成可以操作和落实的规则,方可释放这个战略定位的巨大红利,推动深合区取得实质性重大改观。
破解制度性壁垒
三、一揽子破解澳琴一体化制度性和规则性的壁垒矛盾。允许深合区在海关、财税、金融、医药等强监管领域的法律规则真正“衔接澳门、接轨国际”。深合区未来可以根据经济、产业发展及澳琴融合的实际需要,借鉴、移植或适用澳门或其他地方的法律规则。
代表团又建议研究建立中央、广东、澳门特区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共同深入研究上述问题。探索“两制”融合新途径,探索制度最有利的条件,借鉴自贸区对调整个别法律的成功经验等多种可行的途径,透过立法全面促进深合区与澳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在深合区的贸易规范、产业发展、社区管理等方面创造出一套基于内地、趋同澳门、借鉴国际的先进法律制度。为加快建成琴澳经济高度协同、规则深度衔接的制度体系,把琴澳一体化提升到更高水平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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