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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务局职责
来源: 本网
发布日期: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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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务局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基础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基础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服务资源配置和建设;
3、负责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行业监督和管理体系;
4、负责开展基础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交流合作,开展居民文体事业发展、文化康体等工作;
5、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慈善事业发展、儿童福利及保障、社会救助、地名管理、残疾人服务、长者服务等工作,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6、负责合作区基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民政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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