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沟通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搜索
搜索
手机版 电脑版
关于在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公告
来源: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商事服务局、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06-27 字体

  为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考生提供安静的休息、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30日至7月2日)环境噪声管理有关事宜特公告如下:

  2024年合作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为:横琴一中(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石山村133号)。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全天禁止考点周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混凝土浇筑和电锯、切割机等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禁止在居民区、考点周边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招揽顾客;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禁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禁止机动车在居民区、考点附近鸣笛或鸣警报(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严格控制各类货车大宗货物运输、装卸、处置噪声扰民。

  四、噪声污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安局

  2024年6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