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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原民办代课教师补登记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来源: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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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对户籍地或原任教地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且未登记注册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进行收尾补录登记工作,经审核,新增原代课教师共1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我区教育部门反映。反映公示对象情况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和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教育发展处
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16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031
联系人:邓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6-8936236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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