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即将截止!符合条件的单位,抓紧时间!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民生字〔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相关认定申报工作,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制定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开展2024年第二批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为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商业办公楼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简称基地):
(一)商业办公楼宇选址在合作区;
(二)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
(三)具备完善的公共网络、公共会客区、会议室、文印区、休息区等公共服务场地和配套设施。
商业办公楼宇的运营主体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运营主体拥有三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办公楼宇使用权,且该商业办公楼宇为已登记的住所或备案的经营场所;
(二)具备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基地发展规划以及健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三)具备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或者部门,专职管理团队人数十人以上,创业导师五人以上;
(四)具备提供企业注册、财务代账、知识产权、创业培训、法律服务、政策对接、项目对接等配套服务的能力以及完善的毕业制度及考核制度;
(五)具备投融资服务功能,基地自有种子资金或者与五家以上风险投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可以使用孵化资金规模二百万元以上;
(六)符合第2/2023号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实质性运营认定规则》规定的实质性运营条件;
(七)申请及享受本办法扶持或奖励期间,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联机构或者异常经营机构名单内;
(八)承诺自领取最后一笔扶持资金之日起,五年内不迁出合作区,不改变在合作区的纳税义务。
02 申报时间:2024年 9月18日至10月12日
03 申报材料:
详见《申报指南》扫描下方二维码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请表》

04 申报方式:请申报单位将提交的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递交至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文化体育处(申报材料原件需扫描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同步报送);
05 申报咨询: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咨询电话:0756-8841227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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