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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照珠海市有关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执行的通知
来源: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6-08 字体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相关单位:

自2022年7月1日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落实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参照《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珠人社规〔2022〕3号)执行。执行中有问题请直接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电话:0756-868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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