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珠澳琴职业技能大赛暨“深合杯”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现将《2024年珠澳琴职业技能大赛暨“深合杯”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社会保障局 民生事务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珠澳琴职业技能大赛暨“深合杯”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珠澳琴技能人才交流合作,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学习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下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珠澳琴职业技能大赛暨“深合杯”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如下:
一、竞赛主题
匠心筑梦 技能成才
二、竞赛时间
2024年8-10月
三、竞赛地点
具体地点以各竞赛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四、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共设12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设职工组或学生组,参照相应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高级工(三级)标准并结合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比赛(卫生专业技术竞赛项目除外)。详情如下:
本次大赛各竞赛项目参赛单位和选手原则上不少于40家和70人(其中澳门参赛单位不少于15家)。竞赛项目的参赛单位数量和选手人数少于上述要求的,由承办单位报请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组织工作
本次大赛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共同主办,各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开展。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定和部署推动赛事有关重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组、宣传组、技术组、监督仲裁组,分别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成立执委会并设立相应工作组,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配套活动等,以及安全生产等服务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以下工作:
(一)竞赛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做好竞赛前期发动、中期跟踪、后期报道等全程宣传;根据要求设计竞赛物料;对接新闻媒体;撰写新闻稿件经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后及时发布;竞赛现场的拍摄及宣传片制作等。
(二)竞赛组织工作:受理选手报名、审核报名资格,并接受珠澳琴三方主办单位的动态监管;进行赛前培训及指导;竞赛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竞赛相关仪式的组织和实施;竞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三)竞赛技术工作:推荐并经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后组建专家(裁判)团队;编写实施方案、技术文件、竞赛试题并报组委会办公室评审;竞赛项目的裁判员管理等工作。
(四)竞赛总结工作:竞赛项目相关材料整理汇编,竞赛总结材料编写等工作。
六、报名条件
本次大赛不收取选手任何费用。报名参赛人员,应当在珠海市、澳门特别行政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学习或居住,年龄满16周岁以上并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珠海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世界技能大赛以及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省选拔赛、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市选拔赛另有规定的例外。
七、奖励措施
(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各竞赛项目中,获得决赛职工组前3名的选手,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给予一次性奖励(均为税前金额)
各竞赛项目中,获得决赛职工组前6名的选手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0.3万元、0.2万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学生组奖金由承办单位决定。
(三)通报表扬先进单位及个人
竞赛结束后,由主办单位发文对本次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冠军选手单位”“优秀裁判员”“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扬。
(四)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根据竞赛职业(工种)和竞赛标准,对决赛理论及实操成绩合格的选手,由组委会按规定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技能证明书。
八、大赛实施
(一)筹备阶段
7月31日前,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制定并提交具体实施方案及技术文件,8月9日前发布正式方案。
(二)比赛阶段
8-10月,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严格按照竞赛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竞赛工作;10月底举行竞赛集中闭幕式,竞赛集中闭幕式由最后一项竞赛承办单位负责。
(三)总结阶段
各牵头承办单位应在竞赛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竞赛项目书面总结、竞赛结果、参赛单位及参赛选手汇总表、报名资料、需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材料、竞赛举办场地使用佐证材料、活动视频及宣传报道等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九、经费保障
本次大赛按低耗材(一般耗材)、高耗材,分别对牵头承办单位补助资金25万元、30万元(均为税前金额,下同)。承办竞赛集中闭幕式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举办的增加10万元,在珠海或横琴举办的增加5万元。各牵头承办单位总补助资金不高于50万元。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负责序号1-7的竞赛项目补贴资金和集中闭幕式所需经费,鼓励竞赛采取“一赛两地”的形式,把竞赛环节设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线下举办的,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各竞赛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提交竞赛项目参赛单位、参赛选手汇总表及报名材料和竞赛举办场地使用佐证材料,经审核后发放补助资金,从预算项目“就业创业专项经费”列支。序号8-12的竞赛项目补贴资金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决赛在珠海或横琴举行。
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除负责项目实施所需经费外,还需承担主办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竞赛实施方案与技术文件及题库、竞赛现场质量督导,以及工作用车等其他与竞赛相关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
十、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夯实责任。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竞赛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文件等并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定,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各项竞赛。
(二)严抓防控,确保安全。各承办单位要定期评估分析竞赛项目工作开展的安全问题,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时作出应对策略。要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办赛各项要求。
(三)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各承办单位要加大赛事宣传力度,把大赛推广作为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及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认同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宣传活动,扩大大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十一、联系方式
(一)秘书组
联系人:龙志球、梁卓礼、王春萍
电话:0756-2263199、8935805
(二)宣传组
联系人:赵妍甄、崔秀芳、张建荣
电 话:0756-2128279、8688035
(三)技术组
联系人:廖铭、熊楚凡、王春萍
电话:0756-2527997、8935805
(四)监督仲裁组
联系人:谭煜敏、王锦涛、李敏婷
电话:0756-2128875、8935852
(五)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涂雪容
电 话:13697747283
(六)酒店接待(前厅服务员)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赵凤荣
电话:13926988201
(七)卫生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王惟
电话:15976931885
(八)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黄弘祖
电 话:18675258800
(九)美容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何爱珺
电 话:18023001229
(十)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冯浩
电话:15913215569
(十一)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刘丽
电话:13570662868
(十二)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13726202728
(十三)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卢浩晖
电话:13827081762
(十四)叉车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谭耀强
电话:13923393988
(十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13726202728
(十六)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联系人:杨佳
电话:1587569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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