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二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4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承接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承接实施事项
(一)行政许可
1.营业性演出审批(仅限于举办涉港澳营业性演出审批、在非专业演出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
2.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仅限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二)行政确认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审核(仅限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审核)
(三)公共服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审核(仅限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审核)
二、委托单位和承接单位
(一)委托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承接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三、承接日期
自2024年1月20日起,“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审核(仅限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审核)”“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审核(仅限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审核)”2项事项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办理在合作区范围内相关业务,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此前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营业性演出审批(仅限于举办涉港澳营业性演出审批、在非专业演出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仅限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2项事项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办理在合作区范围内相关业务,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不再办理在合作区范围内以上2项事项相关业务,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
四、办事指南
4项承接实施事项办事指南详见附件。
五、咨询电话
0756-8933108(涉外及涉港澳营业性演出审批)
0756-893567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审核、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审核)
特此公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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