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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来源: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5-09 字体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复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工作的通知》(粤文旅文保 〔2025〕22号)的要求,完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工作,我局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已调查登记但尚未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核查,并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工作。经专家论证,确定推荐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共3处(详见下表),现予公示。

序号

名称

年代

类别

级别

地址

1

南环遗址

商-周

古遗址

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深井村大横琴岛南湾沙堤

2

深井澳遗址

宋-元

古遗址

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深井村东北边

3

向阳村碉楼遗址

中华民国

古遗址

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向阳村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3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将按程序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756-8933108。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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