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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停业公告
来源: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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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横琴安元诊所向我局提交停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同意该医疗机构停业。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横琴安元诊所
二、法定代表人:陈姝妹
三、机构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朗道66号134、135商铺
四、医疗机构登记号:MAD0ENHJ344040215D2192
五、停业期限: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3月5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停业时间超过一年,将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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