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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补登记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来源: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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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对户籍地或原任教地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且未登记注册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进行收尾补录登记工作,经审核,新增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共5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我区教育部门反映。反映公示对象情况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和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教育发展处地址:横琴德政街24号330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031
联系人:林老师、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6-8841703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补登记人员审核信息公示表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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