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教育大会要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办学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情况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招生代码:1202,以下简称横琴实验中学),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与首都师范大学合作举办,致力于建设成为“理念先进、机制创新、师资一流、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社会满意”的高质量现代化示范学校和粤港澳大湾区标杆学校。学校将于2026年9月开学,设计规模为60个教学班。
学校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幸福人格、创新精神”的时代新人为使命,深入开发粤澳文化融合课程、高校衔接课程以及科技创新类课程,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校本课程“个性化”供给和特色课程“生本化”落地。同时,学校将系统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打造智慧课堂、精准教学和个性化学习支持系统,为学生提供多元化、人性化的学习体验。依托小班化教学、个性化辅导及多元升学路径设计,充分挖掘学生潜能,助力每一个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
二、招生计划
横琴实验中学2026年计划招收4个班,合计100名学生,招生录取纳入珠海市中考工作统一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三、招生对象与升学路径
(一)普高班
参照《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珠教招〔2026〕1号)规定,符合报考珠海市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方面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其余方面为D等级以上(含D等级);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科技为等级性考试科目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可报考横琴实验中学普高班。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50人,其中招生总计划的95%面向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一招生;不超过总计划的5%面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定向招生:在珠海中考报志愿期间,填报横琴实验中学志愿的考生若为横琴户籍,将同时具备从学校面向本区的志愿派生资格,否则不派生(即不按本区分数线录取)。面向横琴区域定向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控制在本校珠海市统招线下10分以内。若符合区域招生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计划数,剩余名额转回统招计划。
(二)澳人子弟班
应届初三毕业且报名珠海市2026年中考的港澳台学生,可报考横琴实验中学澳人子弟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等级性考试科目等级要求与普通班招生要求保持一致。学生户籍以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横琴实验中学澳人子弟班将视情设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招考程序
(一)普高班
1.普高班招生程序
普高班招生工作纳入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体系,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与珠海市中考工作安排保持一致,由珠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区域招生计划资格审核
考生本人为横琴户籍,符合区域招生计划资格。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会同公安部门审核横琴考生户籍后,在局官网公示符合区域招生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名单,由民生事务局提交珠海市教育局备案,作为志愿派生依据。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珠教招〔2026〕1号),已报名中考的学生户籍信息如有更新,申请办理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8日,以户籍信息更新日期为准。
(二)澳人子弟班
参与珠海市中考及录取。已于2026年4月13日至18日完成线下报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将于4月30日前公布经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并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及珠海市招生办备案。考生报名与志愿填报合并进行,考生报名横琴实验中学澳人子弟班招生即视为填报该校澳人子弟班志愿。
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单独划线录取,录取安排在中考提前批进行。被横琴实验中学澳人子弟班录取考生,不再参加中考后续批次录取。未被实验中学澳人子弟班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按其志愿参加中考各批次录取。
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澳人子弟班招生方案》。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18666106606;监督投诉电话:0756-8841803。
(二)凡经录取的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方最终解释权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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