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沟通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搜索
搜索
手机版 电脑版
关于送达〔2025〕41号调查(举证)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4-23 字体

福建省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兹有彭兴向我局报称:2024年9月13日11时20分许,当事人在未来中心、智慧空间主体工程项目工地18楼撕铝板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受伤。当事人于2025年2月19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年3月6日受理此案,现我局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2025年4月16日,我局将《调查(举证)询问通知书》寄送到你公司注册地址,快件于2025年4月21日退回,退回原因为拒收。2025年4月21日,工作人员前往未来中心、智慧空间主体工程项目工地上门送达,发现你单位无人在该地址办公。现依法向你予以公告送达《调查(举证)询问通知书》(编号:〔2025〕4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756-2990174。

  特此公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