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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专题宣讲 助业界把握发展路径
来源: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8-27 字体

  国务院第818号令《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为帮助业界准确把握《条例》核心制度,明晰合规路径,推动生物医学新技术规范有序发展,8月2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举办相关专题宣贯培训。合作区各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生物医药科技企业相关负责人及科研骨干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紧扣《条例》立法精神、制度框架、核心条款及实操要求,围绕业界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临床转化应用及其监督管理,均须严格遵守本条例。


  培训结合全国最新备案项目落地数据,讲解了非临床研究及临床研究的开展规范、厘清“技术路径”的适用场景及其与“药械路径”的区别,阐述了本《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互补、协同的管理体系。


  同时,培训对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的资质准入、备案流程、受试者权益保护、转化应用审批、常态化监管等关键环节作出规范说明。明确开展此类研究的机构应为三级甲等医疗机构,须配备合规的临床研究学术委员会与伦理委员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高级职称等相关规范要求。

  


  最后,对于各类违法情形及其对应法律责任,如有违法情节,机构将面临的最高违法所得20倍罚款、责任人终身行业禁入,到医务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等严厉处罚,全方位传递了“依法合规”的强烈信号,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法定责任。

培训过程中,参会代表表示对立法精神和制度框架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亦逐一回应热点关切,耐心解答,进一步加深了业界对《条例》严肃性和执行刚性的认知

  


下一步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将持续向业界做好

《条例》的宣贯、指导和监管工作

根据国家最新配套政策

坚守医疗质量安全与群众健康权益

推动合作区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与

转化应用提质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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