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琴澳体育活动交流,促进琴澳居民身心健康,民生事务局拟举办2023年“琴澳杯”乒乓球混合团体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支持单位:澳门乒乓球总会(拟)
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横琴综合服务中心(拟)
二、比赛时间
2023年4月8日(星期六)
三、比赛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横琴子期实验小学文体中心
四、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赛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1.合作区执委会各工作机构、省政府横琴办各处局、横琴纪检监察工委、横琴法院、横琴检察院、横琴公安局、驻岛各单位,合作区各社区、澳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组队参赛,只能以团队形式组队参赛;
2.参赛年龄不超过70周岁;在国家、省注册的现役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健康要求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得报名参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和曾大量饮酒、熬夜;
7.妊娠;
8.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规定
1.各参赛运动队请于2023年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2)、参赛者1寸白底照片(电子版)以及能证明符合参赛资格的证明(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澳门身份证、回乡证、社保证明、澳门工作证明文件等)递交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331办公室;
2.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员不少人4人(至少1名女子选手),领队和教练员可上场比赛;
3.各队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运动员。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8个小组,采用分组循环赛制,决出小组名次。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大横琴组淘汰附加赛,决出1至8名(第3名和第5名并列);小组第3、4名,进入第二阶段小横琴组淘汰附加赛,决出1至8名(第3名和第5名并列);
(三)混合团体赛均采用11分赛制,每场三局两胜制,每两分轮换一次发球,比赛顺序为:第一场单打A-X、第二场双打C/D-W/Z、第三场单打B-Y,运动员不可兼项,只能出场一次,上场四名选手中,至少有一名女子选手;
(四)每队必须在开赛前10分钟递交上场队员名单,运动员不能兼项,并由裁判员进行资格审查,名单递交后不能修改。小组赛和淘汰赛对阵双方全部执行三场两胜制,决赛对阵双方执行五场三胜制。
七、奖励办法
按《乒乓球竞赛规则》中名次排列的有关规定录取前八名,不足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附件1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3年“琴澳杯”乒乓球混合团体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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