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经济发展局及税务局联合主办的2023“横琴·菁彩说”之合作区税收政策大讲堂在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举办,特邀请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税务局负责工作人员推介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加强粤澳两地青年及企业对合作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先后发布,是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提出的“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境内外人才集聚”工作要求,及进一步细化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重要举措。
企业减负明显,助推企业发展
优惠政策落地实施,对设在横琴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加速成长。
与以往同类政策相比,目前在合作区实施的15%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进一步扩容,涵盖了合作区高新技术产业、科教研发产业、中医药产业、医药卫生产业、其他澳门品牌工业、文化会展商贸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业等9大类,合计150项产业目录;覆盖面扩大,将享受优惠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要求下降至60%,更多市场主体可享受优惠政策。
活动上,横琴税务局工作人员对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政策要点开展了详细介绍,并就企业实质性运营、个人所得税享惠条件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值得一提的是,优惠政策明确对在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等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在合作区扎根、成长。
合作区3类人才可享个税优惠
《管理办法》明确了在合作区工作的3类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超15%部分予以免征的税收优惠。
一是在某一领域或专业处于领先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的高端人才;
二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合作区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端人才;
三是符合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的紧缺人才。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现场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关于申报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指导。
活动上,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还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政策》进行了介绍。“结合合作区企业的诉求,将对现行政策修订完善后继续延续特殊人才奖励政策。特殊人才奖励政策将继续延续普惠性导向,在税种和申报对象上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错位和互补。”

利好政策推动产业与人才“双向奔赴”
近年来,合作区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加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四新”产业生态培育,吸引不少澳人澳企到横琴落地发展。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主办的“横琴·菁彩说”品牌活动,紧扣全链条服务,开展政策宣讲、资源对接、青年演说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助力企业和人才用足用好政策“红利”。

接下来,合作区将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出台新的人才政策,新政策将注重与澳门协同引才,涵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人才创新创业扶持、人才载体扶持、人才签证政策和通关便利政策等,并完善教育、医疗和住房等人才配套服务保障,旨在通过系列政策为各类人才进入合作区提供便利,为人才在合作区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实现产业与人才“双向奔赴”的良性互动。
本次活动共吸引了百名粤澳两地青年人才代表及两千余名线上观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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