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庆及中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5-09-26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经营单位: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各经营单位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酒店民宿收费行为。酒店、宾馆等住宿行业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并告知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房或提供服务,不得虚构原价或提供虚假的房源及价格信息;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销售的客房,不得临时加价。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三、强化餐饮服务价格管理。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以清晰、明确的计价单位及具体价格进行表述,不得模糊表述。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

  四、规范旅游景区收费。旅游景区景点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标价公示牌,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点、餐饮、游乐设施、额外付费项目等均应明码标价。不得出现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行为。

  五、加强节令商品价格监管。月饼等相关经营者应当诚信合法经营,合理制定价格,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将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六、其他重点领域要求。停车收费、充电设施等经营单位要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商超、农贸市场需保障粮油肉蛋等必需品价格稳定,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请各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消费者如有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留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据,及时通过12315、12345投诉举报。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将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此函。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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