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事務局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負責制定教育、醫療、文化(含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體育及社會保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統籌教育、醫療、文化(含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體育及社會保障服務資源配置和建設;
(三)負責建立教育、醫療、文化(含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體育行業監督和管理體系;
(四)負責開展教育、醫療、文化(含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體育領域交流與合作;
(五)負責統籌制定和執行有關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完善勞動保障機制,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六)負責統籌便利澳門青年在合作區發展相關工作;
(七)負責完成執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