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合作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考察合作区和视察澳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扣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主线,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区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向新向优的良好态势,内生动力稳步增强,发展基础持续夯实。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合作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27.7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5%,增速与上半年持平。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42.15亿元,同比下降0.7%;第三产业增加值385.57亿元,同比增长8.6%。
一、工业生产延续高增长,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前三季度,合作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6.4%。分行业看,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7.0%,比上半年加快52.6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0%。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6.5%。
二、服务业增长提速,生产性服务业拉动作用明显。前三季度,合作区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385.57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分别较上半年、一季度加快1.8个、4.1个百分点。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28.3%、25.0%、17.0%、11.9%,合计拉动GDP增长7.4个百分点。1-8月,合作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553.47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较1-5月加快4.0个百分点。
三、消费市场提质向好,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合作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09亿元,同比增长19.9%;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44.71亿元,同比增长21.6%。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29.35亿元,同比增长37.9%。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增速较快,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213.2%、51.3%、15.5%。限额以上单位餐费收入8.21亿元,同比下降7.9%。
四、投资保持平稳,民生领域建设加快推进。前三季度,合作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分产业看,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3%,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0.6%。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8.5%,工业投资同比增长5.3%。分行业看,教育投资同比增长650.3%,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同比增长129.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投资同比增长68.8%。
五、外贸规模持续扩大,进出口总额增速加快。据海关统计,前三季度,合作区进出口总额565.83亿元,同比增长63.8%,增速比上半年加快3.6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403.27亿元,同比增长81.9%;进口总额162.56亿元,同比增长31.2%,增速比上半年加快11.8个百分点。
六、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前三季度,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29亿元,同比增长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16亿元,同比下降10.9%,其中民生支出占比73.1%。
七、澳资企业持续扩容,数量不断攀升。9月末,合作区澳资经营主体8313户(含澳资企业8186户),同比增长9.2%。澳资经营主体占全部经营主体的16.0%,占比较上年同期提升3.3个百分点。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值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等影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4.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合作区执委会财政局。经营主体数来源于合作区执委会商事服务局,其中,澳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澳门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合作区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