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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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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网

  尊敬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和《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已从2021年1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新增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以及时掌握全区企事业单位的变动情况,客观反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基本单位的发展现状。

  请作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对象的单位,积极按区统计局的要求,配合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以及 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区统计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采集单位信息:

  一、通过“扫码读数”采集单位信息。工作人员持手机。通过“广东智能普查”微信公众号的“扫码读数”功能,扫描调查单位营业执照二维码,获取单位基本信息,根据调查单位实际情况,核实、补充完整主要业务活动、运营状态、从业人数等信息,定位调查单位位置信息。

  二、通过填报纸质版基本情况表采集单位信息。调查对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 表)或《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MLK101-2 表),完成后报送区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调查对象应如实申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者按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各单位所填报的资料,只供各级统计部门使用,不作为政府其他部门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请放心填报。

  对各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如需咨询或建议,请拨打区统计局电话:

  郑先生 8841309        曾先生 2990109

  吕先生 2990104        覃先生 2990110

  周先生 8841031        杜先生 8937317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