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简体
繁体
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通知公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及行业智能编码试点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2-04-12
|
字体:
|
来源: 本网

尊敬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根据《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广东省主营业务结构化和行业智能编码专项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从2022年4月起在全区组织开展2022年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及行业智能编码试点工作,以及时掌握全区企事业单位的变动情况及核实抽样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

  请作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行业智能编码调查对象的单位,积极按区统计局的要求,配合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以及2021年损益表,及时反馈本单位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区统计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采集单位信息:

  一、通过“扫码读数”采集单位信息。工作人员持手机,

  通过“广东智能普查”微信公众号的“扫码读数”功能,扫描调查单位营业执照二维码,获取单位基本信息,根据调查单位实际情况,核实、补充完整主要业务活动、运营状态、从业人数等信息,定位调查单位位置信息。

  二、通过填报纸质版基本情况表采集单位信息。调查对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 表)或《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MLK101-2 表),完成后报送区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调查对象应如实申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者按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各单位所填报的资料,只供各级统计部门使用,不作为政府其他部门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请放心填报。

  对各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如需咨询或建议,请拨打区统计局电话:

  郑先生 8841392、13532265348        

  黄先生 2990113、18128136725

  周先生 8841031        

  杜先生 8937317

  其他联系电话 8937089、299011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