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四新”产业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客观反映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现状及其经济贡献,为合作区经济发展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我局制定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四新”产业规模以下企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并经广东省统计局批准实施。现根据此制度于2025年12月22日起开展2025年8月份的统计调查工作,请安排统计人员按时完成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具体调查内容和事项如下:
一、调查对象
在合作区属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产业统计口径(2024年版)》范围内的规模以下法人单位。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调查对象经营情况,如资产负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本年折旧、应交增值税、平均用工人数等统计指标。
三、调查时期和时点
本次统计调查的时期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时点是2025年8月31日。
四、调查方式
统计调查方法为抽样调查,采取网上直报方式。调查对象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报表系统》(https://www.hengqin.gov.cn/stats/shenbao/)按时填写、审核和上报数据,并接受数据查询。
调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我局工作人员,感谢支持与配合!
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赖先生15767131667
冯小姐13266412799
工作QQ群号:605467502
以下是我局用于开展本项调查工作的外呼号码,请注意及时接听:
0756-3843744;0756-3843745;0756-3843746
附件: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四新”产业规模以下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pdf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