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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一网统飞”政务服务咨询评估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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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就“一网统飞”政务服务咨询评估服务项目进行自行采购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一网统飞”政务服务咨询评估服务

  (二)预算金额:¥90,000.00元(最高限价)。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开展服务类项目咨询评估服务业绩次数≥3;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

  为集约资源、整合需求,节约财政资金,避免重复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拟在政务服务领域推行“一网统飞”。鉴于政务飞行需求量大,涉及费用较高,为进一步整合需求,确保政务飞行服务方案可落地实施且费用合理,现拟先行采购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对方案需求、可行性、费用进行审核,并就实施路径和绩效考核提出建议。

  (二)技术要求:

  1.本次采购为“一网统飞”政务服务专项咨询评估服务,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基本情况及 “一网统飞” 业务场景、政务管理要求,需对合作区政务飞行服务场景需求可实施性、必要性进行评估;需对“一网统飞”政务飞行运营服务方案投资预算费用测算、服务范围、运营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模式、验收要求、安全管理及风险防范等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需对“一网统飞”政务服务实施路径及绩效考核指标设置提出建议。

  2.供应商需指定一名具备服务类项目咨询评估经验的固定项目负责人全程对接,服务团队不少于2人。

  3.咨询评估过程中需至少开展一次专家论证,安排不少于3名低空经济、项目管理、预算绩效与运营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论证。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服务包括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咨询评估并提供咨询评估报告成果文件(电子版),成果交付后 10个 日历天内针对咨询评估意见提供答疑服务。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4.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包含人员劳务费、调研差旅费、报告编制费、专家咨询费、文件印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四、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细则

1

价格

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本项得0分,响应文件无效。

2

技术方案

45分

(1)对本项目背景、重点理解准确程度:0-10分;理解深刻贴合项目目标得高分,理解偏差酌情扣分。

(2)整体思路和具体服务实施方案:0-30分;思路科学可行、服务方案适配咨询任务得高分。

(3)质量保障措施:0-5分;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得高分。(4)无完整技术方案本项0分。

3

团队配置

20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2年内开展服务类项目咨询评估服务业绩次数≥3,提供证书、业绩佐证材料:0-12分;无佐证材料不得分。

(2)团队成员:专业能力匹配本咨询项目,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简历或业绩佐证材料:0-8分。

(说明:团队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可提供社保佐证;外聘专家须提供聘用协议,无证明材料不予计分)

4

服务保障

5分

(1)咨询报告修改完善、成果提交安排:0-3分;

(2)成果交付后答疑咨询支持机制:0-1分;

3)资料归档、保密管理措施:0-1分。
4)无方案本项 0分。

合计

100分

  五、合同主要条款

  成交供应商应与我局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以本公告确定的采购需求、服务要求、报价等为准,具体合同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签订不得对公告确定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包含:

  1.报价单(格式可参考本公告末附件模板);

  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满足资格要求中的(二)—(五)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技术方案、团队人员配置及相关佐证材料;

  4.服务承诺。

  (二)响应文件须加盖公章、密封封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三)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22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四)每个供应商仅能提出一次报价,报价应为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最终含税价格,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五)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无论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回,由采购人存档备查。

  七、异常低价审查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相关规定,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工作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1.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报价50%;

  3.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工作小组认为报价过低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须在评审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馨怡; 联系电话:18025093213; 地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5楼

  附件:报价单参考模板.docx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