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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澳新型智能化通道项目工程代建服务采购项目》自主采购公告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各相关单位:  

  我单位现就《琴澳新型智能化通道项目工程代建服务采购项目》公开面向符合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邀请,欢迎前来参加投标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琴澳新型智能化通道项目工程代建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壹仟柒佰元整(¥791,700.00)

  3、项目需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代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全过程管理与协调工作,代表采购人组织做好本工程过程变更预算、结算和决算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采购人的授权范围内承担建设单位的法定职责(详见项目需求书)

  4、评选方式:按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相关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总预算约为79.17万元,投标人按费率报价,报价区间为0%-100%,最终的代建管理费=项目建安费用*(财建〔2016〕504号文)计费标准*中标费率。(注:结算费率即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费率)。

  (2)报价总额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报价的“总和”大小写表述有误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内地投标人适用);港澳企业/组织决策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港澳投标人适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内地投标人适用);港澳企业/组织投标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港澳投标人适用)

  (4)内地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港澳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明(澳门的由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香港的由香港税务局发出)或证明书(澳门的澳门身份证明局发出、香港社团登记由香港警务署发出)

  (5)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6)服务方案

  (7)其他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项目需求书)

  上述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纸质版1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1份,使用不透明文件袋或信封,独立封装后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至珠海市横琴港澳大道868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东副楼。(注:纸质文件模糊不清或未按要求报送的,视同无效资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3、送达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4、其他要求

  该项目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流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资料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资料异常一致或在我方无规定统一报价格式的前提下呈明显规律性差异的;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资料相互混乱或混装的;

  (5)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含资格审查排除后)或不符合我单位适用其它采购程序的;

  (6)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其它情形。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地址:珠海市横琴港澳大道868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东副楼

  电话:0756-8938840

  附件:1.项目需求书

             2.格式文件

             3.评分标准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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