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横琴总体发展规划》,该规划提出努力将横琴新区打造成为现代时尚型和生态型的海滨新城区,促进横琴新区“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信息发达的智能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的建设目标。
其中,“生态岛”的内涵、建设路径、支持保障系统等尚未明朗,亟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并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产业布局、运行管理等方面逐一规范和落实。在此背景下,提出生态岛相关各系统的建设要求,制定政府工作指引,以作为政府管理的抓手,统筹协调和具体引导横琴新区生态建设工作。
规划共包括11大部分内容:区域能源、绿色产业体系、绿色市政与环卫体系、绿色交通、生态建设、生态功能区划及污染物控制、水体及近岸海域、绿色建筑、绿色社区、近期重点生态工程和近期工作任务分解。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可持续发展,将横琴新区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塑造宜居空间,将横琴新区建设成为生态优良、精明增长的“低碳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山水都市、生态岛城”。
指标体系
规划构建了横琴新区生态岛建设指标体系,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目标,包括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3大系统层,共计70项指标,其中43项为住房、规划、建设方面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