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期限监管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并提高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各工作机构职责的公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结合区域实际,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期限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至csrmj@hengqi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期限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二、邮寄信函或递送至: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东副楼2层223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土地管制和资源利用处。邮寄信函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期限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期限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