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行为,明确相关责任,完善审批程序,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参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结合合作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至cscy@hengqi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二、邮寄信函或递送至: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B栋4层424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建设工务署。邮寄信函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