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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今明两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整治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并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工作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涉投诉举报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涉水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和欠薪纠纷隐患较多的建设项目。

  二、整治措施 

  (一)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违规结算工程款和收取保证金、违规履职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持续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开展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遏制职业资格挂证乱象。对涉诉挂证、盗用证书等企业,审慎受理其资质申请,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企业,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标注“资质异常”状态,待整改合格后予以消除,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按程序撤回其资质证书。 

  (三)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违规行为检查整治。按照《关于在招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 号)确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近两年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建设项目,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评估检查,重点检查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是否符合要求;中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等。 

  (四)强化建设工程标后履约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履约动态检查,重点检查中标单位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情况,合同内容、管理机构、工程形象进度、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服务成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等。 

  (五)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统一大市场建设。检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制定招标文件条款时,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是否存在设立或变相设立招投标交易壁垒,是否设置地域或行业领域歧视性条款,是否存在量身定制条款等情形。对检查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的,依法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

   三、行动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阶段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实地检查阶段(2025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我局将组织行业专家、执法监督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对问题单位进行约谈提醒、教育批评、警示通报等,不予整改或敷衍整改的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阶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且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不重视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二)全面检查,形成联动执法。我局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将与执法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线索,会同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积极主动配合整改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联合惩戒,实现信用公开。及时将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布曝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批,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四)强化监督,构建长效机制。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我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地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756-8938923,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425 室。 

  特此通知。 


  附件: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材料目录及自查检查要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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