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和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香洲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环岛西堤堤岸和景观工程金海大桥段项目)》(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于2025年11月26日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一、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因金海大桥建设导致环岛西堤原批复线位无法实施,调整后线位较原线位有显著变化,且部分范围位于非建设用地内,为保障项目的用地需求,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方案》落实地块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新家园社区、荷塘社区,本次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0820公顷,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类管控要求,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项目、不属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一种情形。
三、落实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见附图。
四、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香洲区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香洲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0820公顷。
五、公告方式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新家园社区和荷塘社区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图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