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swxy@hengqi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二、邮寄信函或递送地址: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B座5楼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生态环境处,联系电话:0756-8841234,邮政编码:519000。邮寄信函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附件: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6年1月4日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