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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子期中学项目(粤澳深合临地2024-05)施工临时用地的批复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子期中学项目(粤澳深合临地2024-05)施工临时用地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4〕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天羽道东侧、祥顺路南侧、风吹罗带路西侧、港澳大道北侧,面积约1584.20平方米的土地(农用地<其他草地、沟渠>面积为1507.6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76.56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临时使用,作为子期中学项目施工所需临时施工便道,使用期限16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免收临时用地使用费。上述地块复垦复绿保证金由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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