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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横琴至和国际生命科学中心(四期)项目(粤澳深合临地2024-01)施工临时用地的批复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横琴至和国际生命科学中心(四期)项目(粤澳深合临地2024-01)施工临时用地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4〕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天羽道东侧、彩霞路南侧、和祥道西侧、七色彩虹路北侧,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土地(农用地<其他草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珠海至和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临时使用,作为横琴至和国际生命科学中心(四期)项目施工所需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使用期限24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按要求缴纳临时用地使用费。上述地块复垦复绿保证金由珠海至和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

  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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