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 6#移动式能源站项目临时用地(粤澳深合临地2022-33)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验收。经实地核验及会议评审,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符合验收要求,拟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特此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
公告期间,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