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琴澳创新产业园一期项目(粤澳深合临地2025-07)施工临时用地有关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5〕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海西路东侧、胜洲三路南侧、远志道西侧、胜洲二路北侧,面积为9975平方米的土地(农用地<其他草地>面积为9947.4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27.53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横琴琴澳创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临时使用,其中,地块一面积约9867.11平方米,用途为施工所需临时生活用房;地块二、地块三面积约为107.89平方米,用途为临时施工便道。上述地块使用期限24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临时用地补偿费、复垦复绿保证金由横琴琴澳创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
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