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珠机城轨上牛角水库大桥新增声屏障项目(粤澳深合临地2025-04)施工临时用地有关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5〕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大道南侧、大横琴山北侧,面积为451.44平方米的土地(农用地<坑塘水面、乔木林地>面积为451.44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使用,用途为临时材料堆场。上述地块使用期限10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免收临时用地补偿费,复垦复绿保证金由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
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