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国际居住区初中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粤澳深合临地 2025-09)有关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5〕229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天羽道东侧、颂琴西街南侧、千宁道西侧、环岛北路北侧,面积为1173.14平方米的土地(建设用地面积为 1173.14 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临时使用,用途为临时施工便道。上述地块使用期限 5 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免收临时用地补偿费,复垦复绿保证金由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
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