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科学城二期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粤澳深合临地2025-10)有关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5〕2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厚朴道东侧、胜洲三路南侧、环岛西路西侧、胜洲二路北侧,面积为4832.93平方米的土地(农用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面积为4818.4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14.49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临时使用,用途为科学城二期项目施工所需临时生活用房,使用期限24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临时用地补偿费、复垦复绿保证金由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
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