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澳门大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校区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粤澳深合临地2026-01)有关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6〕 33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大道南侧、大横琴山北侧、琴湾路东侧,面积为9828.77平方米的土地(农用地<其他草地>面积为9155.9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672.79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广东横琴澳大高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临时使用,使用期限24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其中,地块一296.85平方米,用途为临时施工便道;地块二4500平方米,用途为临时生活用房;地块三4700平方米,用途为临时生活用房;地块四331.92平方米,用途为临时施工便道。临时用地补偿费、复垦复绿保证金由广东横琴澳大高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
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1.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2.地块坐标系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6年3 月4日
附件1
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附件2
地块坐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