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城规建局:
《关于深井村、粗沙环村党群服务站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地(粤澳深合临地2026-02)有关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6〕1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大道南侧、粗沙环村东侧,面积为571.70平方米的土地(建设用地面积为571.70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珠海大横琴置业有限公司临时使用,使用期限24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其中,地块一81.53 平方米,用途为临时材料堆场;地块二490.17平方米,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用地补偿费、复垦复绿保证金由珠海大横琴置业有限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
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6 年 7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