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长隆公交综合车场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粤澳深合临地2026-04)有关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6〕160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东路西侧、红旗村南侧,面积为2,950.16 平方米的土地(建设用地面积2,950.16 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横琴深合琴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临时使用。用途为长隆公交综合车场项目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使用期限24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临时用地补偿费、复垦复绿保证金由横琴深合琴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
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6 年9 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