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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长隆公交综合车场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粤澳深合临地2026-04)的批复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长隆公交综合车场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粤澳深合临地2026-04)有关事项的请示》(粤澳深合城规建〔2026〕160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东路西侧、红旗村南侧,面积为2,950.16 平方米的土地(建设用地面积2,950.16 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横琴深合琴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临时使用。用途为长隆公交综合车场项目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使用期限24个月,自批复之日起算。临时用地补偿费、复垦复绿保证金由横琴深合琴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

  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6 年9 月11日


已签章_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长隆公交综合车场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粤澳深合临地2026-04)的批复 (1)_0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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