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深入优化调整澳门新街坊花园销售限制条件的措施》已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审议同意,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反映。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6年2月2日
深入优化调整澳门新街坊花园销售限制条件的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广东省等上级部门“优化存量,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精神,并深入贯彻“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的重要指示,更好地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的“有效拓展澳门居民优质生活空间”的要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广东省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合作区发展实际、响应企业诉求,现对澳门新街坊花园项目的住宅单位销售限制性条件作出如下调整,其他销售限制性条件不变:
每名符合资格的澳门居民限购买两个澳门新街坊花园住宅单位。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广东省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