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完善合作区住房体系,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解决在合作区以及澳门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和各类人才等群体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澳深合执字〔2024〕59号)等规定,结合合作区实际,我局在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粤澳深合规建〔2023〕146号)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修订,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8月20日18:00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oubin@hengqi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二、邮寄信函或递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1号楼东附楼城市规划和建设局124室,周先生,0756-8933859。邮寄信函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