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栏目
专题栏目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各工作机构职责的公告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下称“执委会”)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承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经济和民生管理职能的具有机关法人资格的法定机构,依法履行国际推介、招商引资、产业导入、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民生管理、民政服务等相关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负责合作区具体开发建设工作。经合作区管委会批准,执委会工作机构设置进行优化调整,维持执委会9个工作机构数量不变。

  结合执委会机构改革实际,现就调整后执委会各工作机构职责公告如下:

  一、行政法务局主要职责

  负责执委会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等日常运转及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执委会人事管理、机构员额、薪酬福利、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承担管委会秘书处具体工作,负责管委会、执委会的会议筹备、议题管理和跟踪协调管委会、执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等工作;负责执委会公共关系、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执委会的机关事务管理、综合后勤保障及会务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执委会直属党委、督办、内部审计及廉政监督工作,承担执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及联络粤澳审计监察部门的职责;负责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执委会权责清单相关工作,承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主要职责

  负责合作区宏观发展规划,编制落实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年度计划;负责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立项及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合作区重大改革创新和政策研究、立法研究等工作,统筹推进法律、制度、规则与国际高标准制度规则有效衔接,协调推进立法衔接;负责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核算合作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研究编制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指标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合作区人口、经济等重大情况普查和行业、民生相关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合作区发展改革、统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经济形势分析、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合作区建设及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成效评估;负责能源电力、物资储备、物价管理(含价格认定、价格监测、成本监审)、碳中和碳达峰等工作;统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横琴自贸试验片区(牵头对接广东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来产业等工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促进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财税政策;负责预算单位管理,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国库集中收付、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财政非税收入和财政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投资基金的出资、监管和绩效评价;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负责履行执委会直属企业出资人职责,保障财政出资权益,承担合作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负责公共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合作区会计行业管理,监督检查财税等工作,处理财政方面重大问题;负责合作区财政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合作区与国际及其他地区的财税交流合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业发展局主要职责

  负责推动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等产业在合作区的发展;负责推动建立科技创新机制,管理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织实施重大科技研究计划,推动科技研发成果产业化;负责制定和执行合作区投资促进政策,组织实施投资促进计划,牵头开展三大产业的招商引资和统筹对外合作事务;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和服务对外投资,负责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合作区投资活动的监管体系;负责统筹、强化合作区的全流程企业服务工作;推动相关产业项目落地及平台建设,促进高端产业要素和资源在合作区集聚;负责统筹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等工作;负责落实合作区分线管理政策,统筹口岸建设管理、制度创新、通关便利化等工作,建立健全口岸通关合作协调机制;负责合作区科技、工信、商务、旅游管理领域的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前述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金融发展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金融业整体布局,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引进金融机构及培育金融人才,服务金融业发展;负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统筹协调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负责对接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协助做好金融业监管,配合开展反洗钱工作,加强区域金融监管交流工作;负责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和大宗商品、权益、知识产权等交易场所实施监管,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由合作区实施的金融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开展合作区的金融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金融企业的服务;负责开展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区域金融合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生事务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基础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基础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服务资源配置和建设;负责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行业监督和管理体系;负责开展基础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交流合作,开展居民文体事业发展、文化康体等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慈善事业发展、儿童福利及保障、社会救助、地名管理、残疾人服务、长者服务等工作,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负责合作区基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民政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商事服务局主要职责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相关行政许可;负责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管,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服务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及质量服务管理;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在合作区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气球施放、城市燃气、水务、知识产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责,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前述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城市规划和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承担土地有偿使用、开发利用、用途管制、征收征用、耕地保护、测绘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地质灾害调查防治、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审批、建筑市场监管、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人防工程建设等审批验收;负责制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政策,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规范住房交易、租赁市场秩序,履行物业行业监督职能,负责房地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合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生态保育等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海域海岛、林业湿地管理、海洋灾害监管治理、协调海域和林地使用等工作,负责横琴各类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与建设等工作,承担横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日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的规划建设、行业审批监管,提供琴澳跨境公共交通保障,统筹水运港口码头、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代建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市政公共设施接收、运行和养护管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城镇燃气、户外广告设施、水利水务行业管理;负责海绵城市相关工作;承担合作区农村农业相关经济民生职能的行业监管、审批工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有关职责分工。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商事服务局监督管理。两个工作机构间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九、人才发展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并实施合作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含医疗保障)政策;负责招才引智工作,制定吸引和集聚“高精尖缺”人才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合作区的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含医疗保障)服务资源配置和建设,开展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含医疗保障)领域交流与合作;负责建立健全合作区的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含医疗保障)监管体系,统筹制定和执行有关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合作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协助开展澳门高校延伸办学工作,统筹便利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创业及发展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培训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合作区劳动保障监察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负责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相关工作,完善劳动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委会下设的9个工作机构,均可依法对外行使职权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执委会各工作机构除履行主要职责外,还应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改革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和行业监管执法(由合作区综合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事项除外)等工作,深化各自业务领域与澳门的交流合作。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