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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战略部署和要求,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论证,结合合作区实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

2021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把横琴建设为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

2021年9月1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横琴开发进入粤澳全面合作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阶段。

合作区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作为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手段、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途径、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重要工作举措,是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实现“四个战略定位”、完成“四项主要任务”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加强合作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及工程变更行为,明确相关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

通过《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完善更新,重新约定变更分类、管理原则及审批流程,以加强合作区工作机构对工程变更的全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参建各方的职责和责任,从而有效管控工程变更行为、减少施工过程纠纷,有助于合理控制工程造价、顺利实现建设目标。

三、《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借鉴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的经验,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

四、《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共六章,包括总则、工程变更分类及审批、工程变更管理要求、职责及分工、法律责任、附则,共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总体思路

以“加强合作区工作机构对工程变更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参建各方的职责和责任”为目标导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约定工程变更定义及分类、变更报审资料及审批流程、管理原则以及各方职责和责任等,从而全过程全方位对工程变更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审核,加强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管控。

(二)关于总则

总则包括《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关键词定义和监管单位。

(三)关于工程变更分类及审批

根据变更金额的大小和影响工期的长短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五类,并明确工程变更报批流程和报审资料要求。

(四)关于工程变更管理要求

明确工程变更管理原则,对质量管理、投资管控和工程变更费用支付进行明确约定。

(五)关于职责分工

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建设等参建各方的职责要求。

(六)关于法律责任

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及各参建单位失职造成工程变更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措施。

(七)关于附则

约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适用原则、解释主体、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文件性质

本《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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