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一季度,合作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考察合作区和视察澳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合作区经济运行延续良好回升态势,部分经济指标实现较快增长。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合作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42.7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3.4个百分点。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10.49亿元,同比增长18.0%;第三产业增加值132.24亿元,同比增长4.5%。
一、工业生产高速增长,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一季度,合作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9.7%,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259.1个百分点。分门类看,制造业同比增长289.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36.1%。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7.2%。
二、消费市场活力持续,生活类品质类商品需求旺盛。一季度,合作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08亿元,同比增长20.5%,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0.2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6.39亿元,同比增长22.2%,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达到11.05亿元,同比增长31.9%。生活类、品质类等商品需求旺盛,一季度,限额以上日用品类、通讯器材类、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98.0%、91.2%、43.3%。限额以上单位餐费收入2.85亿元,同比下降4.5%。
三、服务业运行平稳,规上服务业持续增长。一季度,合作区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132.24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1.3%、20.1%、18.1%。1-2月,合作区规模以上服务业(错月统计,不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和房地产开发业)实现营业收入117.76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86.5%、23.9%。
四、固定资产投资增势较好,工业投资实现较快增长。一季度,合作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6.9%,连续两个月实现正增长,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47.0个百分点。分领域看,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47.3%,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193.3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分别同比增长954.7%、130.6%;基础设施投资175.1%,增速比上年全年提高190.2个百分点。
五、对外贸易高位运行,货物出口增势强劲。据海关统计,一季度,合作区进出口总额166.46亿元,同比增长51.0%。其中,出口总额118.7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98.8%;进口总额47.71亿元,同比下降5.6%。
六、财政收支平稳增长,民生建设力度加大。一季度,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0亿元,同比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7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民生支出占比81.2%,较上年同期提升12.3个百分点。
七、澳资企业稳健扩容,数量持续攀升。一季度,合作区新登记的澳资企业276户,同比增长5.7%;3月末,登记的澳资经营主体7993户(含澳资企业7868户),同比增长13.3%。澳资经营主体占全部经营主体的15.0%,占比较上年同期提升3.0个百分点。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值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等影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合作区执委会财政局。经营主体数来源于合作区执委会商事服务局,其中,澳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澳门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合作区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