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你单位(企业)属于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提供统计资料。为推动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统计事务告知如下,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及时与统计机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建立统计调查关系,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要求提供纳统申报资料(详见附件1),经国家统计局审核通过后开始按期上报统计报表。
二、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上报时间、上报方式和统计口径如实上报统计资料,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将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至少保存2年,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并妥善保管统计报表和有关凭证、会计资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或拒报统计资料,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你单位(企业)提供的统计资料,我们将依法严格管理,履行保密义务,不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对泄露单位统计资料和其他在统计调查中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虚假单位、虚报规模等问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违法举报电话:0756-8841362。
调查对象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是保证政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衷心感谢你单位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各行业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申报标准及所需资料(表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申报标准及所需资料(表二)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