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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调查单位2023年度审核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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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

尊敬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代表: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23〕36号)和《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23〕11号)的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统计局正在组织开展2023年年度调查单位审核(以下通称“统计年度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入库时间

  2023年统计年度入库仅有一次申报机会,统计局将以准规上调查单位的财务资料为参考依据,一次性完成年度统计入库受理工作,其中企事业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个体经营户请于10月31日前提交入库资料至合作区统计局,逾期则2023年再无纳统机会

  二、各行业统计入库标准

  (一)2023年年度入库企业1-10月须达到以下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7.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此类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为尚未纳入规上单位范围的法人单位。

  (二)2023年年度入库个体经营户1-10月须达到以下标准:

  1.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个体经营户,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个体经营户;

  2.营业额预计数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注:工业个体经营户较为特殊,按照工业法人单位的纳统标准(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入库材料和提交时间执行。

  分行业统计入库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

  三、与统计入库有关联的优惠政策

  合作区挂牌以来,出台多项惠企政策,其中部分政策的适用条款,与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是否在合作区统计入库有关联,包括《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引领型企业实质性运营发展扶持办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支持澳资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企业可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具体查阅,并以各政策的解释单位意见为准。

  四、统计入库联系方式

  请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将入库申请资料提供至工作邮箱:tjdh@hengqin.gov.cn。邮件请命名为“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格式。

  统计局入库工作联络人:

  郑先生 8841392、13532265348      

  黄先生 2990113、18128136725

  附件:分行业统计入库申报材料.docx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