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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5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运行简况
2024年1-5月
发布日期: 2024-06-25

  1-5月,合作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持续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平台及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空间,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向好。

  一、工业生产保持快速增长。1-5月,合作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87亿元,同比增长95.0%。分行业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782.6%、86.6%、33.8%。

  二、服务业稳定增长。1-4月,合作区规模以上服务业(错月统计,不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和房地产开发业)实现营业收入203.62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57.0%、92.2%、13.2%、20.0%。

  三、消费市场依旧活跃。1-5月,合作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0亿元,同比增长19.4%。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2.16亿元,同比增长17.1%;其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1.85亿元,同比增长67.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0.82亿元,同比增长68.5%。限额以上单位餐费收入3.82亿元,同比增长18.4%。

  四、固定资产投资低位运行。1-5月,合作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2.1%;其中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4.4%,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2.4%。

  五、对外贸易持续增长。据海关统计,1-5月,合作区进出口总额88.58亿元,同比增长29.6%,增速较1-4月提升1.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52.15亿元,同比增长23.2%;进口总额36.43亿元,同比增长40.1%。

  六、财政收支保持稳健。1-5月,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7亿元,同比增长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36亿元,同比增长24.4%,其中民生支出占比83.2%。

  七、经营主体平稳增加,澳资主体占比继续提升。截至2024年5月末,合作区实有经营主体58498户(含企业55928户),同比增长2.0%;其中澳资经营主体6346户(含澳资企业6262户),同比增长12.4%。澳资经营主体占全部经营主体比重达到10.8%,较去年同期提升1.0个百分点。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值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等影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规模以上服务业的统计范围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指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个行业大类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个行业门类。

  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数据来源于合作区执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合作区执委会财政局;经营主体数来源于合作区执委会商事服务局。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