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勘察和设计企业:
为加强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监管,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抽查企业名单,抽取比例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一)建筑业企业抽取总数20%进行核查;
(二)勘察设计企业抽取总数30%进行核查;
(三)近一年被投诉举报的企业100%进行核查。
二、核查内容
企业在取得建筑业或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是否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1.各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企业应对取得资质后是否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开展自查;
2.自查过程中发现企业主要技术人员数量和专业配备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并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补充技术人员;
3.自查不合格企业按照附件1和附件2要求填报整改资料,电子版整改材料可发送至邮箱csff@hengqin.gov.cn,纸质版整改材料可送至我局建筑市场管理处。
(二)核查阶段
1.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对企业人员资料等进行核查,对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3个月;
2.整改期间内,受检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中将被锁定,且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3.逾期仍未按照资质标准要求整改的,我局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撤回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对于省厅委托我局办理的勘察设计类企业资质,我局将提请省厅撤回整改不合格企业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开展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是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各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核查工作,按照要求提供企业相关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检查,受检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核查结果视为不合格;
3.工作人员在资质动态核查期间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其他
本次资质核查过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如果出台新的资质标准,将按新标准进行核查。
特此通知。
附件:
1.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2.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
3.关于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材料的指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建筑市场管理处,方工;电话:0756-8938923,联系地址:珠海市横琴宝兴路189号3栋二楼205室)